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市场主体培育构建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24 09:12信息来源:财外科

为深入实施服务业攻坚突破行动,加强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推进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打造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市发改委起草了《关于加强市场主体培育构建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11月24日至12月24日。

二、意见反馈渠道

联系电话:0724-6088526

电子邮箱:jmfgwcmk@163.com。

通讯地址:荆门市发改委财贸外经和服务业科(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邮编448000)。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关于加强市场主体培育构建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24日


关于加强市场主体培育

构建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构建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强市场主体培育

(一)支持企业进规入限。对新申报并纳入规上统计的服务业企业,年度进规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月度进规的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申报并纳入限上统计的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法人企业,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制造业企业剥离科技研发、市场销售、物流运输、工业设计、供应链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非主营业务,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业(商贸)企业并纳入规(限)上统计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二)鼓励引导“个转企”“小升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小微企业税收减免、稳岗返还、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

(三)培育服务业“专精特新”企业。对获评省级服务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奖励资金仅使用当年度荆门争取的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二、支持重点行业发展

(四)大力推进消费扩容提质。对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年度招引5家、10家、15家及以上国内外品牌首店的运营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我市开设国内外品牌首店经营一年以上的,百货类一次性奖励10万元,住宿餐饮类一次性奖励7万元,汽车零售类一次性奖励3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五)支持文体旅融合发展。对在我市举办大型文化活动和品牌体育赛事,吸引参赛人员、观众(游客)达到5000人次、10000人次、20000人次以上且市外人员占比达到30%以上,分别给予主办方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新评定为国家5A、4A级景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新评定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对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新评定为国家甲级、乙级、丙级的旅游民宿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新评定为5C(星)、4C(星)、3C(星)级自驾车旅居车房车营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新评定为5A级、4A级旅行社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在旅游商品大赛中获得全国金、银、铜奖的旅游商品开发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奖励;获得全省金、银、铜奖的旅游商品开发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六)支持物流业加快发展。对通过5A级或5星级、4A级或4星级物流或冷链物流企业认证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物流企业级别由4A或4星级升至5A或5星级的,只奖励差额部分。对从荆门铁路货运站场发运、采用“一单制、一箱制”的内贸铁水联运经营主体,按100元/标箱予以奖励,每家企业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全市年奖励额度不超过100万。对年中转量增速达到25%及以上的区域性快递分拨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年揽件量增速达到30%及以上的快递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贴。对正常运行的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市级财政按照100元/月/个的标准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七)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支持双创孵化平台发展,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分别一次性奖励100、50万元。支持企业争创省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成功获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批国家级的由省级专项资金予以奖励。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检测中心或计量中心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八)加快发展软件信息产业。对入选国家级、省级首版次软件产品清单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评估(CSMM)一级、二级、三级及以上认证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 (DCMM)一级、二级、三级及以上认证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按照晋级补差原则,对同一认定,当级别晋升时,按照差额部分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九)大力发展会展服务业。对企业(机构)自筹资金在我市举办的全省、全国性会议,参会人员外市人员占比30%以上且住宿单夜间数200间(含)以上的,按每间1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实际住宿费的50%,单次会议奖励不超过15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十)引导人力资源产业提档升级。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按照省定标准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由中省资金解决)(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三、鼓励行业集群集聚

(十一)支持高能级平台、总部集聚发展。对各类平台、企业总部提升能级的,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支持其他房地产业企业开展智慧建筑创新应用,对成功获得省级表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得国家级表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市住更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十二)打造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对获批省“两业融合”产业集群、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省夜间消费集聚区建设的服务业项目一次性奖励不超过80万元。对年度评估省级优秀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运营管理单位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获评省“两业融合”试点企业的一次性奖励不超过50万元。对省级服务业领军人才实施的产品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经营管理创新项目一次性奖励不超过30万元。(奖励资金仅使用当年度荆门争取的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本措施支持事项与我市现行政策重叠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同一年度内同一市场主体可同时享受本措施不同条款支持事项,若奖补条款属同一事项,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进规入限奖励分两年兑现。奖补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中心城区按照5:5比例负担,县市参照执行。

本措施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荆门市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荆政办文〔2018〕24号)同时废止。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本措施中没有明确奖补条件的,在制定实施细则时予以明确,市政府办负责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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