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2024年部门预算表
5.名词解释
6.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按照国家规定分级受理的原则,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涉案财物的价格认定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荆门市价格认定中心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是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单位。
二、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规定分级受理的原则,负责2024年本市行政区域内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涉案财物的价格认定工作,复核裁定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湖北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对照省贯彻实施工作方案抓好逐条落实。组织开展价格认定业务培训,适时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推动价格认定高质量发展。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荆门市价格认定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含在本级预算数据中)。荆门市价格认定中心2024年总收入2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总支出202.9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荆门市价格认定中心2024年预算总收入202.9万元,比2023年预算总收入212.09万元减少9.19万元,降幅4.33%。2024年预算总收入202.9万元中,基本支出202.9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0%。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荆门市价格认定中心2024年预算总支出202.9万元,比2023年预算总支出212.09万元减少9.19万元,降幅4.33%。2024年预算总支出202.9万元中,基本支出202.9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0%。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荆门市价格认定中心2024年预算总收支202.9万元,比2023年预算总收支212.09万元减少9.19万元,降幅4.33%。降幅原因主要是:在职转退休减资和压缩公用经费支出。。2024年基本支出202.9万元较2023年基本支出212.09万元减少9.19万元,2024年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3年项目支出0万元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三公经费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较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荆门市价格认定中心运行经费202.9万元,比上年预算212.09万元减少9.19万元,主要是在职转退休减资和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
1.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
2024年荆门市价格认定中心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2023年荆门市价格认定中心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无变化。
2.货物采购预算金额、工程采购预算金额、服务采购预算金额
2024年荆门市价格认定中心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工程0万元)。2023年荆门市价格认定中心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工程0万元)相比而言服务类采购及货物类采购均下降。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末,荆门市价格认定中心固定资产总额11.95万元,累计折旧8.8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09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面积0平方米,净值0万元;车辆0辆,净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净值3.09万元。无形资产总额1.65万元,累计折旧1.28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37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市级财政未安排荆门市价格认定中心专项资金。
原市级财政安排的涉纪价格鉴定专项经费统筹到重大发展业务专项。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重大发展业务专项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
四、2024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2010401):反映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一是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二是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
(三)事业运行(2010450):反映为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一是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二是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
(四)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010499):反映市发改委履职过程中发生的循环经济节能减排、长江、汉江经济带、信用办、铁路办、节能、粮食管理、物价成本监审、价格监测、项目管理、经济运行、招商工作等运转类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80505):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用于市发改委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反映用于市发改委下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用于市发改委在职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荆门市价格认定中心未使用地方政府债券。